【中心】认怂了违法开除后续来了嚣张井总监被停职过往经历被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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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5月26日 ag游戏

  文 那年美美

  本文纯属原创,感谢评论与转发!

  『美美谈情感,每天趣谈人物,社会,热点等情感新鲜事。在这里,有故事有观点,有逻辑有深度,期待您的关注!』

  我违法,你管得着吗?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?

  我特么让你两年半内找不到工作,我特么明天还有饭吃!

  马上给我收拾西走,从现在起,不许再踏进我公司一步!

  你敢上传这个视频试试?我马上打一一零。

  瞧瞧,这竟然是一个高管对员工所说的话。

  浑身戾气,态度嚣张,不仅赤裸裸地危险,而且还知法犯法,藐视法律,目无法纪。

  这名女高管,也因此被顶上了热搜。

  这几天,她快要被网民的口水淹没了。

  事后得知,这名女高管,姓井。

  而她本人,也根本不像她嘴里说的那样豪。

  因为充其量,她也不过是一个hr经理,一个层打工者而已。

  而被她威胁的,是她所在公司的前离职员工孙某。

  当孙某无视女高管的威胁,把视频勇敢地上传到网络引起发酵后,女高管和她所在的公司,也被网友们各种人肉,从幕后被推到了台前,接受舆论的审判。

  女高管本人,暂未发声,但她供职的公司,面向全网发表了致歉声明。

  声明里表示,公司已将涉事的井某停职,并且接下会严肃处理。

  是不是真的已经停职,会不会严肃处理,我们不知道,但这一纸致歉声明,是已经出了。

  不过,女高管违法开除事件,迎了两点反转。

  第一点,是此前不知情的网友都在谣传,说这家公司是首钢。

  现在首钢也站出辟谣了,事实证明,他们是躺枪的。

  第二点,公司一口咬定,孙某被辞退,是因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。

  而事实上,并非如此。

  关于这个,后面会有详细说明。

  从公司致歉声明的落款处可以看出,这家涉事公司,就是位于北京的一家很普通的私企,名叫北京某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,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。

  乍一看去,还以为叫牛比克拉斯。

  但这家公司的致歉声明,网友并不买单。

  不仅没让大家感觉到诚挚的歉意和低姿态的态度,反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。

  让人不得不质疑,涉事公司致歉的背后,到底存在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。

  声明里,这家科技公司提到

  我司前员工孙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,签订3年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,试用期6个月。

  对此,很多网友提出了疑问。

  那就是6个月的试用期,这是一个敢用,一个敢试,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啊。

  其实,如果从劳动法的概念说,6个月试用期,也不是不可以。

  但前提是,劳动合同的签署期限,至少要三年以上,或者是无固定期限。

  而且这个工种,是在短时间内无法看出绩效和察觉岗位人能力的,才可以定这么长的试用期。

  除非是那种很复杂的工作,而且是高技术含量的高端的工作,才需要这么长的试用期。

  很明显,一家普通科技公司的工种,6个月试用期,是不是有点过了?

  对打工者说,你不接受6个月试用期,工作就没了。

  可对于公司说,你接受了,我就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,期限一到,就把你辞退。

  说白了,就是打着劳动法的擦边球,白嫖你的工作时间和技术。

  这份致歉声明,通篇读,并没有感受到公司有什么诚恳的歉意。

  更多的,像是迫于舆论压力而做出的利弊权衡,在走过场和形式。

  毕竟对于公司说,今后还要招人,还要开发渠道,如果不出道歉,那损失的,就是赢得客户和第三方合作的机会,损害的就是自己的利益。

  更重要的是,根据天眼查得知,这家北京某欧克斯科技公司,注册登记的执行董事叫杨某,监事叫章某。

  而天眼查显示,杨某和章某,同时还分别担任一家名叫北京某芯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。

  可就在12月13日,这家北京某芯科技有限公司,还在某呼上发表了一份追责声明。

  这份追责声明里称

  期,我公司某前离职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和社交网络台,持续捏造并发布针对我公司的不实言论,已严重损害我司声誉,我司将进行取证并采取法律措施。

  也就是说,这家某芯科技公司,有可能是现在涉事的北京这家某欧克斯科技公司的子公司,或者关联公司。

  而根据这家公司在致歉声明里所说的12月1日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,这个日期,也能对得上。

 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,那问题了,20多天前还在网上扬言要追究孙某法律责任的这家涉事公司,在没有对孙某进行任何取证和确定其侵权行为的前提下,就跑出道歉了,这有点不符合逻辑和常理。

  按照那个追责声明,你们不是受害者吗?

  哪有受害者还跟施害者道歉的道理?

  所以这份致歉声明,到底是诚心悔过还是利弊权衡?

  我想,答案自在人心。

  在这家涉事科技公司的致歉声明里,还提到了一点

  12月1日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,我司按照协议已经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。

  这里,也有一个很大的争议。

  既然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,那为什么又给离职补偿金呢?

  为什么给了离职补偿金,孙某还要去申请劳动仲裁呢?

  要知道,根据劳动法的规定,在试用期里,用人单位除非按劳动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,比如说,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,员工违了法,犯了罪等等,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,其他情况,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,赔偿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。

  也就是说,既然公司给了这个离职补偿金,那就证明,孙某不存在公司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。

  那这个操作,跟公司在致歉声明里所说的此程序符合法律法规,不是自相矛盾吗?

  所以,横竖都是公司在自圆其说。

  员工只是弱势群体,人微言轻,没有说话的机会,说了别人也不信。

  所以,孙某只能通过仲裁的方式,给自己进行维权了。

  现在,涉事公司致歉的真相,也被揭穿了。

  总之,致歉态度不诚,目的不纯。

  而针对于涉事公司的这份致歉声明,评论区里,也出现了一边倒的情况。

  几乎所有人,都站在孙某这边

  这个女高管下个月还有饭吃吗?法律不收拾她吗?太放肆了!

  什么公司?敢这么嚣张!

  是什么样的公司,就会养出什么样的人。

  普通老百姓,有多么难!

  是的,恃强凌弱,谁都不会惯着。

  一个公司,既然表态要为这个社会做贡献,创造价值,那首先就要对自己的员工好。

  因为除了纳税,企业做到维护员工的权益,尊重他人的劳动,遵守家的劳动法律,维持用工合同的公公正和就业环境的清风正气,这本身也是在给社会创造价值。

  希望企业不是在喊口号,而是真的带着感和使命,在身先士卒地践行自己说过的话。

  毕竟,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

  网友们,也不是好忽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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